继承公示(曹*明,黎*云)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曹*明,黎*云)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曹*明,黎*云
继承人姓名:曹*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中敖镇兴*街85号证号:大县字第30*39号房产证,足国用90字第021*13号土地证,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131.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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