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周*华)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周*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周*华
继承人姓名:李*群
继承人姓名:周*雪
继承人姓名:周*
继承人姓名:周*赢
继承人姓名:陈*碧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水镇龙湖路303号*幢9-2证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778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110.5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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