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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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三驱2025025 谭*良)
三驱2025025
谭*良,将大足县石桌乡芦*村六社,《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302字第**27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91字第340**611号,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谭*均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