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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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443 梁*人)
大足不动产2025443
梁*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北街*巷17号证号:00**1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梁*茂、梁*风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