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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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高升2025019 高升2025019)
高升2025019
袁*友,蓝*菊因保管不善,将《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5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94***0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友、蓝*菊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