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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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592 谭*吉 )
谭*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棠凤路525号*幢30-7产权证遗失(灭失),证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2*87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谭*吉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