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龙*英)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龙*英)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龙*英
继承人姓名:李*静
继承人姓名:龙*
继承人姓名:杨*书
继承人姓名:龙*宇
继承人姓名:朱*颖
继承人姓名:龙*友
继承人姓名:龙*吉
继承人姓名:杨*芝
不动产坐落:1、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85号凤凰城19-*-9 (现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冬融路11号19幢*单元5-1);2、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翠溪路187号29幢*单元6-1 ),证号:1、210房地证2011字第00**29号;2、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712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124.25平方米、154.5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