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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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大足不动产2025712
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西路29号附*号(7-9单元)1幢8单元7层1号 的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1***0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