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罗*广)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罗*广)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罗*广
继承人姓名: 刘*碧
继承人姓名: 罗*鹏
继承人姓名: 罗*琴
继承人姓名: 罗*广父母(已死亡)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双路街道西湖大道10号附*号7-1号
产权证号:210房地证2013字第11*99号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8.1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经开区分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335331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经开区分中心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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