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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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765 大足区龙石镇初级中学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大足不动产2025765
大足区龙石镇初级中学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龙石镇石*村一社证号:房权证210字第66**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足区龙石镇初级中学校
2025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