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编号:(2025)15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5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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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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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40*81号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土地房屋抵押权 |
500111003014GB****0F00010015 |
大足区龙岗镇文昌街*幢1层4-1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11执恢534号之一 |
经办人: 审核人: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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