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蒋*元)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蒋*元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蒋*元
继承人姓名:黄*福
继承人姓名:黄*芝
继承人姓名:黄*伟
继承人姓名:蒋*武
继承人姓名:熊*彬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117号*幢22-1,证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2*54号 ,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23.1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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