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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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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蒋*来(2025)183)

日期:2025-11-2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注销(作废)依据

1

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439号

蒋*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111102032GB00049F00010011

大足区龙水镇商业步行街*幢19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11执恢599号之一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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