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何*、王*、何*霖、何*洁万古规资所(万古镇)(2025)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2 月 25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万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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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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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 王* 何*霖 何*洁 |
首次登记 |
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10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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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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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万古规资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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