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万古规资所(雍溪镇)(2025)003刘*明、袁*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2 月 30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万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450046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注 | |
| 1 | 刘*明 | 首次登记 | 大足区雍溪镇团结村3组 | 90平方米 | 住宅 | |||
| 2 | 袁*德 | 首次登记 | 大足区雍溪镇慈云村2组 | 90平方米 | 住宅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万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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