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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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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邓*彪)

日期:2026-01-12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邓*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彪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邓*彪 (已死亡)  

继承人姓名:杨*英、邓*、邓*

继承人杨*英、邓*、邓*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邓*彪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拾万镇八*村4组(原八*村7社),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9.24平方米,97字第52*80号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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