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周*富)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周*富)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原公告:)
被继承人姓名:周*富
继承人姓名:周*海、邓*华、周*花 、周*莲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巷39号*单元4-1 ,证号:房权证210字第10**99号房权证、足国用99字第00**439号土地证 ,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0.2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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