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寿)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寿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刘*寿
继承人姓名: 刘*建
继承人姓名: 刘*明
继承人姓名: 刘敏*
继承人姓名: 刘*碧
继承人姓名: 荣*会 刘*德 荣*顺 何*瑶 王*玉(已死亡)
继承人曾*夫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曾*书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15.33方米。证号:J210房地证2011字第03******8号。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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