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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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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张*建)

日期:2026-02-13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建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张*建

继承人姓名:张*杰 

继承人姓名:张*福  

继承人姓名:陈*玉 

继承人姓名:邓*珍 

继承人张*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张*建,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龙水镇横*村2社,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16.9平方米。《农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农房权证210字第20**1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足集建98字第471**244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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