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君)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坦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君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刘*君
继承人姓名: 刘*芬
继承人姓名: 刘*序
继承人姓名: 刘*坦
继承人姓名: 钟*荣 刘*宽 梁*容 钟*成 蒋*碧(已死亡)
继承人刘*坦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刘*君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龙水镇保*村8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36.92方米。证号:0402字第**89号。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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