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6096 覃*友、黄*英)

日期:2026-02-24

覃*友、黄*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龙水镇幸光路陈学超集资房2-4-1号证号: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30001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友、黄*英

2026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