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薛*忠)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薛*忠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薛*忠
继承人姓名:薛*忠父母(已故)、王*、薛*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岗街道国梁路6号2幢*单元19-1,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122.06平方米,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中路253号,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43.68平方米,大足区龙岗街道国梁路41号负2-56,用途:车位,建筑面积;25.1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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