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姜*奎)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姜*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姜*奎
继承人姓名:何*菊
继承人姓名:姜*华
继承人姓名:谢*荣
继承人姓名:姜*
继承人姓名:姜*
不动产坐落:1、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南路26号*-2,证号:109房地证2009字第01*26号,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7.28平方米
2、大足区双路街道车城大道18号附11号3-1,证号:109房地证2010字第00*85号,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18.3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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