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唐*伦)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唐*伦)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唐*伦 (于2023年10月死亡)
继承人姓名: 唐*明
继承人姓名: 唐*碧
继承人姓名: 唐*菊
继承人姓名: 唐*秀
继承人姓名: 唐*芬
唐*伦父亲唐*涛 (于1938年2月已死亡)
唐*伦母亲杨*兰 (于1959年7月已死亡)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长*村8组,产权证号: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证第J040**419号,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78.5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3301327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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