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石马2026021 周*远、武*霞)
周*远、武*霞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51080**0号和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510**3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周*远、武*霞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乡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远、武*霞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