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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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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521020TXNZX001

日期:2026-05-21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2026 年5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157号

联系方式:023-43760315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备注

1

龙*中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918,集体土地使用证:14****09


2

黄*吉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56,集体土地使用证:140***07


3

吴*良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40,集体土地使用证:140***02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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