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521020TXNZX001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2026 年5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157号
联系方式:023-437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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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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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中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918,集体土地使用证:1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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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吉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56,集体土地使用证:1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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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良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大足区宝顶镇*村*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1****40,集体土地使用证:140***02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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