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006050200WGJC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 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古镇万国路11号万古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450046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 1 | 陈*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万古镇玉清*组 | 不动产权证: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J050***95号 | 陈* |
| 2 | 曾*政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万古镇三元*组 | 产权证:060***57号、土地证:680***38号 | 雷*琼 |
| 3 | 王*俊、兰*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古龙镇白石*组 | 产权证:060***51号、土地证:640***16号 | 王*刚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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