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616020TXNZX001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2026 年6月 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157号
联系方式:023-43760315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备注 |
| 1 | 夏*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智凤街道福*村*组(原大足县米粮乡福*村*组) |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210字第80**94 | |
| 2 | 倪*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智凤街道福*村*组(原大足县米粮乡福*村*组) | 集体土地使用证:足2004字第170***59,农村房屋所有权证:210字第80**54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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