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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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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6160200SMZX002

日期:2026-06-16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 2026年6 月2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马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石马镇跃进路37号

联系方式:023-43409858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备注

1

李*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拾万镇协丰社区*组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91-05***99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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