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607060200ZASC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中敖镇溪源路222号
联系方式:023-43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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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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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国、秦*银、王*秀、张*、张*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足区中敖镇长源村*组 |
500**1105**0JC01**9F**01**01 |
土地面积:146.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8.54平方米。 |
住宅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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