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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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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注销公告202607230200LGZX001

日期:2026-07-24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2026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翠溪路90号

联系方式:023-43735498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备注

1

夏*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高升镇新*村*组

不动产权证书J09***047


2

杨*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高升镇新*村*组

不动产权证书:J09***861


3

杨*学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高升镇太*村*组(原大足县高升乡太*村*组)

集体土地使用证:94***705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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