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608210200YTSC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邮亭镇驿新大道53号
联系方式:43526111
|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陈*贵 |
房屋产权证 |
邮亭镇友谊村1组*号 |
500111118007********00010001 |
90/163.76 |
住宅 |
|
|
2 |
何*刚 |
房屋产权证 |
邮亭镇友谊村1组*号 |
500111118007********00010001 |
56.10/56.101 |
住宅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