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6008210200YLSC0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玉凤街53号
联系方式:1389607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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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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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赵*全 |
房屋产权证 |
玉龙镇黄桷5组*号 |
119/23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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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友 |
房屋产权证 |
玉龙镇黄桷5组*号 |
120/240 |
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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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谭*林 |
房屋产权证 |
玉龙镇溜水7组*号 |
119.27/238.54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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