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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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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涪规资执罚(土)〔2022〕23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涪陵区白涛学塘湾页岩砖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决定文号涪规资执罚(土)〔2022〕23号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
违法单位(个人)涪陵区白涛学塘湾页岩砖厂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2MA5Y94AB0A
处罚事由于2020年7月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小田溪社区七社占用土地修建钢架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1亩。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1342.06平方米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土地2.01亩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2.01×666.67×20=26800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时间2022.10.17
备注土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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