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涪规资函〔2022〕40号B
民革涪陵区委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30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背景
(一)国家层面改革背景
自然资源部:一是2021年9月1日起公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列入第四章第五节专章节,明确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范畴、方式、条件及合同等相关内容。二是配套起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以指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进入市场。目前,该《指导意见》涉及规划、实施、交易、分配等细化规定,正在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国家相关部委意见。三是协同银保监会拟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二)市级层面改革背景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1〕1号)要求,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包括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9个区。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农业农村委参与,制订出台重庆市农村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支持试验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加快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涪陵区暂未纳入新一轮改革试点范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是已研究形成《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入市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完善交易合同、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等配套文书,待国家级细则下发后,适时出台市级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搭建入市交易平台。拟准备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搭建入市交易平台,将业务流程、交易规则、制式文书配置搭建进入交易系统功能各环节。
二、全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一)开展调查摸底情况
通过三调数据对全区集体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初步统计,并下发至乡镇街道现场摸排甄别,摸清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图斑85975个7798.55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图斑81956个7135.97公顷,闲置未使用的约10983宗219.66公顷;集体经营性图斑1112个412.53公顷,其中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图斑216个132.1公顷、城镇规划区范围外图斑896个280.43公顷;闲置未使用123个48.10公顷。
(二)完成地价体系公布实施。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已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1月公布实施,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价格参考。
(三)入市前期准备工作
结合我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2021年1月,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报先行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县。2021年5月,按照“符合产业准入、村规划覆盖、代表性强”原则,紧扣 “2+X”的乡村产业规划,我局初步筛选出条件较为成熟大顺乡中药材加工展销项目、大顺乡新兴村乡村旅游民宿项目、大木乡宣王村红河谷采摘园接待中心、荔枝街道中小企业集聚区、涪陵区国家级矿坑公园、乌江画廊旅游健身绿道、乌江村宏江路--青冈林路漫生活体验区、方坪村茶旅融合项目等项目作为入市意向项目。目前已对意向项目概况做调查,对入市方式、规划空间布局及规划条件、指标来源等方面进行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国家及市级统一部署,我区将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保障。一是通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优化调整,避免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发展空间受限;二是结合统筹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等存量空间和增量指标,提高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规划占比,加强规划空间指标保障;三是通过村庄规划细化用地分类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配置,做好空间定位,在规划中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进行分类规划处理,创造入市条件。
(二)主动跟进政策。适时跟进国家和市级层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进度,主动对接市局及试点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掌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政策、新要求,积极开展入市实践准备工作。
此复函已经杨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交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