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合不动产登告﹝2023﹞1875 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川区清平镇清正街清平政府大楼1楼106清平规资所
联系方式:023-816631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伍*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合川区清平镇横*村5社 | 土地面积:90㎡,建筑面积:9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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