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编号:合不动产登告﹝2023﹞2226号
因产权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导致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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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房屋产权证号:09-09-0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081757号 |
刘*良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合川区草街街道办事处桂*村5社 |
公告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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