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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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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合不动产登告﹝2024﹞2171号

日期:2024-11-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川区古楼镇三新街107号

联系方式:023- 4287210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谭*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沙嘴村福*桥组

05-06-01-2*2

李朝珍

公告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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