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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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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合不动产登告﹝2025﹞2813 号

日期:2025-11-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川区太和镇中新街20号

联系方式:023-4266702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彭*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合川区太和镇报*村4组(原报恩村3社)

房屋:00000048*3土地:合集建(2001)字第33*2号

彭*

彭*正

公告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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