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江北土地执罚〔2024〕第1号 | 重庆新城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重庆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2088.66平方米修建护坡及人行步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第十八条第一款、《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9号)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88.66平方米; 2、对非法占用的2088.6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护坡及人行步道予以没收。 | 11/25/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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