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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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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北区“问题地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2-2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制定了我区《“问题地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请结合各自职责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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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问题地图”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推动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和效能整体跃升。针对“问题地图”呈现出多点散发态势,为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确保用图做到“一点都不能少”“一点都不能错”,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区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组织开展全区巡查整治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全面检查全区地图市场中各类地图产品,重点对各类挂图、地图集(册)、教辅地图、地球仪、对外加工地图、进出口地图、展览(展会)、纪念馆、博物馆中登载的地图以及有关重点网站中登载的互联网地图(含静态地图图片)进行检查。对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412029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填写《“问题地图”检查目录及情况汇总表》,并于29日前报送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巡查整治阶段(2024120日至630日)

开展“问题地图”联合巡查,重点检查书店、图书馆、博物馆、中小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自查整改中存在问题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内开展的大型展览展示、文旅宣传活动等开展地图定点巡查工作,在大型展会活动前期主动介入、主动服务,避免“问题地图”出现。

(三)汇报总结阶段(2024930日前

对排查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形式,直观地反映了国家的领土范围,体现了国家对管辖疆域的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国家版图意识、政治意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用图做到“一点都不能少”“一点都不能错”,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二)狠抓部署落实。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要深入研究增加标准地图服务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图公共产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履行好各自职责,强化统筹推进,把专项行动与严格落实地图审核等地图管理制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地图使用。各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需使用地图时,涉及世界或中国地图需从自然资源部网站标准地图服务栏目(网址:http://bzdt.ch.mnr.gov.cn/)下载使用,重庆市域地图需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标准地图服务栏目(网址:http://www.cqmap.com/bzdt/foot.html)下载使用。日常工作接触的地图,可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标准地图进行对比自查。因工作需要,需新编地图或对标准地图修改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地图编制单位制图。按照《地图管理条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除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外,需履行地图审核手续,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获取审图号后才可使用地图。不得利用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网盘等互联网平台传播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地图。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贯彻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进一步强化地图监管,大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要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85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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