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3年11月23日至 2023年12月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1、全面核查2018年10月以来,华新地维刘家沟矿、黄砂矿矿石资源开采底数;2、对存量国有土地进行平整恢复;3、对矿山生态修复进行提档升级;4、开展执法调查;5、针对以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名义的违法采矿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 ||
整改情况 | 1、2018年10月以来,华新地维刘家沟矿共计开采335.52万方(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开采89.91万方,生态修复阶段削方排危共计245.61万方);黄砂矿共削方19.98万方;2、国有土地平整(堆场环境整治)已完成;3、矿山生态修复已整治提升并通过验收;4、执法调查已完成,刘家沟矿、黄砂矿生态修复工程自用外产生的资源已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交易;5、已开展以工程建设名义进行违法采矿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11月21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邀请市推长办、市环督办组成验收核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验收核查,验收核查组同意通过验收,进入公示程序。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47696219 电子邮箱:317890807qq.com |
备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