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津区第三批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津区第三批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3日以江津规资发〔2023〕239号文件批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面积及用途
油溪镇金刚社区大溪口居民小组、花房子居民小组、胡家店子村民小组、塘坎村民小组;石门镇永安村柏林村民小组、方山村民小组、红豆村民小组等2个镇3个村(社区)9个村(居)民小组6.3975公顷集体土地,作为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津区第三批临时用地用于项目材料堆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弃土场使用。
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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