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4标段第3批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4标段第3批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11日以江津规资临地〔2024〕0006号文件批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面积及用途
江津区嘉平镇寒坡村小河沟村民小组、蔡家镇文昌村莫屋基村民小组等3个镇6个村11个村民小组5.3243公顷集体土地,作为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4标段第3批临时用地,用于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使用。
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