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江津区支坪綦河大桥及引道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江津区支坪綦河大桥及引道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22日以江津规资临地〔2024〕9号文件批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面积及用途
江津区支坪镇石梁塆居民小组1个镇1个村1个村民小组0.674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江津区支坪綦河大桥及引道项目临时用地,主要用于该项目弃土场使用。
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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