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输水管道东干线工程(江津区段)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输水管道东干线工程(江津区段)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28日以江津规资发〔2023〕254号文件批准。
二、临时用地范围、面积及用途
江津区油溪镇金刚社区高山居民小组、瓦厂居民小组、大溪口居民小组、狮桥居民小组、和平居民小组、花房子居民小组、盘古村三角坝村民小组、遵示团村民小组、斑竹林村民小组、天堂湾村民小组;石羊村塘湾村民小组、油榨增村民小组;大坡村和家村民小组、三块碑村民小组;华龙村清水村民小组;德感街道和爱村上家村民小组等2个镇(街道)6个村(社区)16个社(组)34.5394公顷集体土地,作为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输水管道东干线工程(江津区段)临时用地用于项目工棚、施工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弃土(渣)场使用。
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