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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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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3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2025年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2025年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

(个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备注

1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8

龚晓龙违法占地案

龚晓龙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33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3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33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35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1550元。

2025519


2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9

苏森杰违法占地案

苏森杰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318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31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31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35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11300元。

2025519


3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0

重庆启鸿图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启鸿图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1003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100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耕地905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50元处以罚款,除耕地外的农用地7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50元处以罚款,剩余公路用地1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0元处以罚,合计罚款人民币339350元。

202566


4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1

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违法占地案

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158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15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15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580元。

202566


5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2

袁双违法占地案

袁双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涂山镇莲花村莲花石村民小组61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61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61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5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9150元。

202564


6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3

重庆健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健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南山公园北路(原纳溪沟村)6783平方米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678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工业用地678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67830元。

2025625


7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4

龙小华违法占地案

龙小华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南山街道石牛村长房子组108平方米集体土地实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南山街道石牛村长房子组108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108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92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对其中16平方米园地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合计金额人民币12400元。

2025811


8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5

董小林违法占地案

董小林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南山街道泉山村半边街组61平方米集体土地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南岸区泉山村半边街组61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61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合计金额人民币6100元。

2025811


9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6

张进违法占地案

张进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村刘家沟村民小组278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责令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27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占用27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2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5560元。

2025828


10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7

胡朝阳违法占地案

胡朝阳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长生桥镇共和村凤冲湾村民小组1921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责令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60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1315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占用1921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9210元。

20251015


11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8

重庆鼎全轩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龙鼎翠谷分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鼎全轩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龙鼎翠谷分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龙顶村斑竹林组2093平方米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209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2093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按10/㎡处罚款,合计罚款20930元。

20251017


12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19

重庆长荣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长荣混凝土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长生桥镇南山村二层村民小组13566平方米农村集体修建混凝土搅拌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七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规划的1356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13368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202191日前实施建设部分)按10/㎡处罚款;对你单位非法占用198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202191日后实施建设部分)按350/㎡处罚款;合计罚款202980元。

20251011


13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0

重庆卓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卓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莲花村大屋基组1706平方米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规划的170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170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255900元整。

20251021


14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1

肖林英违法占地案

肖林英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南山街道放牛村竹林沟组74平方米集体土地实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南山街道放牛村竹林沟组修建的占地74平方米的建(构)筑物。

2.对修建建(构)筑物非法占用的74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宅基地的21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的罚款;对土地利用现状为园地的53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600元的罚款合计金额人民币40200元。

220251020


15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2

冯晓鹏违法占地案

冯晓鹏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长生桥镇南山村沙包村民小组450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硬化地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规划的450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450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4500元。

20251027


16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3

牟良春违法占地案

牟良春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广阳镇银湖村紫泥湾村民小组1537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搭建彩钢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规划的1537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1537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5370元。

2025124


17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7

重庆古月泉水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古月泉水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南山街道龙井村占地482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停车场等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没收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482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482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4820元。

20251212


18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8

南岸区枇杷园食为鲜火锅店违法占地案

南岸区枇杷园食为鲜火锅店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岸区南山街道金竹村龙井榜组农村集体土地431平方米修建停车场等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责令十五日内拆除不符合规划的33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规划的9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431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按10/㎡处罚款,合计罚款4310元。

20251212


19

南岸规资〔处罚决定〕〔202529

重庆鲜龙井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鲜龙井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山街道金竹村龙井榜村民小组3225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停车场等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1.责令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312平方米不符合规划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291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322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32250元。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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