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规资函〔2022〕437号(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DH0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DH0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南岸规资函〔2022〕437号
李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中转变规划管理方式、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第DH025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乡村振兴、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国家及市级层面的有关制度及规定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启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选取包括我市大足区在内的33个县(市、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编提供经验。2021年,国家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入市主体及主要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符合规划、且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建设用地在符合产业和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由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开展入市相关工作。
2021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岸区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渝府办〔2021〕4号),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任务清单。2022年初,自然资源部通知各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暂缓,要求后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开展有关工作。
(二)我区已开展工作情况
按照渝府办〔2021〕4号文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牵头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1.收集梳理入市项目。围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会同镇街专题研究,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收集集体经营性项目上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学习先行试点地区经验。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前往大足区学习先行试点地区宝贵经验;主动对接全程参与试点政策研究的科研单位,学习了解入市政策适用性。
3.开展实地调查摸底。以“三调”数据为基础,组织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专项调查清理,目前正在开展资料整理汇总。
4.按期完成基准地价制定。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开展我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奠定价格基础。
5.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正在开展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工作,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制度,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基础条件和支撑。
6.有序开展村规划报批。全区26个村村规划实现应编尽编。目前,已批村规划9个(双龙村、石牛村、放牛村、清油洞村、广福村、共和村、蹇家边村、苟家嘴村、双谷村),剩余村的村规划正有序报批。
7.优化规划审批流程。乡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按照最优方式简化,现可依申请按照审批后的村规划直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无其他前置条件和程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中央部委已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报中央深改委审议研究。待国家和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我局将按照国家和市级统一部署,会同区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战略要求,充分吸收第DH0250号建议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稳妥有序推进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此复函已经刘伟局长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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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