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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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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规资函〔2022〕484号(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DH0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23-02-15

南岸规资函2022484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DH0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森林防火区域的建议》(第DH002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南坪镇、海棠溪街道对接、协调。经多次探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南坪镇行政辖区与承担的森林防火区域不一致,以及南坪镇因农转非、征地拆迁后行政管辖区域调整却没同步调整森林防火区域相关情况,我局详细摸清情况,多方收集佐证资料,认真比对图纸,并咨询法律顾问后反馈。

(一)关于行政管理关系调整。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镇街相邻区域行政管理关系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5〕70号)所附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我局比对最新林地一张图数据,核实文件中所述由海棠溪街道负责管理的“御峰城”项目界线以北的10个地块不涉及常规林地。

(二)关于征地拆迁后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变为国家所有。对于被征收的集体林地,仅土地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其土地利用性质和现状均未改变,将其行政管理权重新划分,易形成“飞地”管理的局面,将降低行政管理效率,增加行政成本。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管理国有资产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之一。同时,按照惯例,被征收土地在区政府未重新指定行政管理权之前,继续由原行政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因此,被征收集体林地的森林防火职责保持原来划定的区域和管理机构不变,有利于绿水青山理念的落实,也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体现。

二、下一步工作

当前正值夏季防火关键期,我局将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各防火责任单位切实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巡护人员、延长巡护时间、坚持入林扫码、严格火源管理、落实重点人群管控等,作好打夏季攻坚战准备。

此复函已经刘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1日   

邮政编码:401336

联系电话:62896099

联系人: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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