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规资函〔2023〕449号(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复函)
南岸规资函〔2023〕449号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复函
民进南岸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加强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提案》(第26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诚挚感谢贵委对我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的高度关注和关心。古树名木是历史和自然长期孕育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具有重要的社会、生态、文化价值,为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这一特殊资源,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强化普查,摸清底数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定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核实,掌握全区古树名木情况动态调整数据。原2017年国家核定南岸区古树名木108株,因死亡减少2株,补录1株,我区现有在册古树名木共有107株,其中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103株,名木纪念树3株,主要集中分布在南山片区。
(二)完善措施,管护到位
通过对107株古树名木实地调查和评估,2021年底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南岸区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逐一制定保护方式及措施,总体以日常管理、日常养护为主,对部分生长环境较差且长势衰弱的古树采取复壮保护措施,通过挂牌保护、生境保护,以及有针对性地开展枝条清理、病虫害防治、灌水施肥、支撑等措施,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目前,我局已统一制作保护牌,并按照属地原则落实管护责任,由相关镇街、南山植物园、抗战遗址博物馆、老君洞等单位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古树名木日常管理,确保每株古树有人管。
(三)强化监测,健全监管
依托“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坚持开展巡查,各属地单位常态化开展巡护,对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古树名木资源变化动态,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探索推行“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2年底,我局根据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会同长生桥镇对沙塘湾村横街101号旁的挂牌黄葛树开展保护工作,将影响古树正常生长的民间宗教造像迁移,依法履职,改善古树生长环境,古树保护工作得到区检察院的高度认可;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强化古树名木监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3月、5月、6月,我局多次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市民普及和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有关古树名木管护等问题,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理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护共管的保护意识,有效维护了我区古树名木资源的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是一项常年性长期工作,我局将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持续优化保护措施,按照《南岸区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做好全区107株在册古树名木的管理,定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核实,同时加强后备资源的调查登记,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这些“绿色的古董”和“活的文物”。
此复函已经刘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1日
邮政编码:401336
联系电话:62899123
联 系 人:赵梓言